太阳集团tcy8722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3.一般项目分为A类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B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限额见本通知附件4。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出资证明。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

8.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9.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四、申报要求

1.单位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项目须不少于推荐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2.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项不低于1万元。

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

4.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鼓励高校在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5.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6〕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0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在文物保护传承、挖掘内涵、合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6.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推荐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

单位要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初评。各单位应从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方面,对本校拟推荐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按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项目。

2.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校内项目评审。拟推荐项目经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3.网上填报

今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推荐。学校按照推荐结果分别为每名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项目负责人通过工作平台,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推荐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技术交流QQ群号:462847978

4.网上审核

推荐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学校将对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上报。

六、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3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将学校评审用申报材料(见本通知附件1、附件2,各一式5份,均不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社科处,同时各学院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报社科处,电子版《推荐项目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3月1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的项目进行评审。

3月15日-19日学校将推荐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月20日-22日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评审工作平台填写《推荐书》。

3月23日学校进行网上审核。

3月24日项目申报人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推荐书(A)》(2份)、《推荐书(B)》(一式3份),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报送社科处。其中《推荐书(A)》附件材料中的“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须提供原件。

3月27日学校将纸质材料报送教育厅。

因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紧凑,各单位及项目申报人请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5

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

社科处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A).doc

附件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B).doc

附件3 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 各学院项目指标分配表.xls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