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我校导师条例》、《我校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切实完成“提高创新能力”和“提升职业能力”目标不同的分类培养任务,我校继续施行导师招生资格分类审核。
现将2019年研究生硕士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人员的出生日期须在1962年6月30日之后。
2.科研条件: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以下各简称“分委员会”和“教指委”)根据本学科(领域)科研水平和现状,制定出不低于下列基本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
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三年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国家级类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或主持省部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并有2篇被SCI、EI收录的论文,或主持省社科规划(重点资助)项目并有2篇被SSCI、CSSCI收录的论文,或发表被SCI、EI收录期刊论文3篇,或发表被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1篇,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期刊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首位),或首位获得1项省部级政府科研奖励(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且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有工程或社会科学应用背景的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不含自筹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有工程应用背景项目累计到账经费应达到以下标准:工程硕士为30万(物流工程领域为10万);会计硕士、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为10万元,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和国际汉语教育硕士为5万,且至少有1项在研项目。
二.工作程序
1.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制定
为进一步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导师队伍,各分委员会(教指委)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本单位师资及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2019年硕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经分委员会(教指委)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位办审核,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则可依据该条件开展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2.申请人材料申报
申请2019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人员需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http://tutor.ujn.edu.cn ,校内访问,5月30日系统开放),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及成果信息,完成《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的填报和打印工作,并将其相关材料递交该学科(领域)的依托单位。
3.分委员会(教指委)材料审核工作
分委员会(教指委)可结合学科发展方向、申请人师德师风表现、申请人指导研究生在校生数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申请2019年研究生招生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切实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导师队伍的优化和壮大。
分委员会(教指委)需对申报2019年硕士招生资格人员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送学位办备案。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具有高级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可承担研究生指导任务。
2、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不能跨一级学科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不能超过两个领域。
3、未在我校独立承担过研究生指导工作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导师经历,无副导师经历者须有研究生指导经验丰富的导师(至少完整培养出一届硕士研究生)承担协助其培养研究生的责任,并出具书面承诺书。
4、校外人员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应满足相关审核条件。
5、为进一步完善双导师制度,各学科应积极聘请各科研院所和企业中科研造诣深的高水平人才为我校校外合作导师。
6、为保证有充裕的精力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一般情况下,建议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所属学科的导师,每人指导的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人,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2人。理学、工学所属学科的导师,每人指导的在校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10人,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5人。
7、以上所有学位点研究生招生资格均以我校2019年实际招生情况为准。
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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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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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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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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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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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并交学位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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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2、充分调研及论证;
3、结合实际制定审核条件;
4、将审核条件递交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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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委员会(教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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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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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审核各分委员会(教指委)申请材料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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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审核各分委员会(教指委)提交的审核条件;
2、与各分委员会(教指委)及时沟通反馈;
3、确定各学科(领域)的审核条件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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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委员会(教指委)及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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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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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并递交至该学科(领域)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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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http://tutor.ujn.edu.cn),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及成果信息,打印审核表;
2、递交至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指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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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及各分委员会(教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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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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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委员会(教指委)审核、公示申请人材料并将研究生招生资格人员名单提交至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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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材料;
2、对审核结果和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各分委员会(教指委)将2019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名单提交学位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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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委员会(教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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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晓艳,联系电话:82765848。
我校学位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